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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大渡口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,我们提供一站式服务

2025-04-30 12:00:01 276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不予许可的情形 :

1.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;

2.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;

3.被依法吊(撤)销许可证,并且自吊(撤)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。

法律依据:《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》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:(一)输送GB5044《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》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;(二)输送GB50160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》及GBJ16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、乙类介质的管道;(三)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.1Mpa(表压、下同),输送介质为气(汽)体、液化气体的管道;(四)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.1Mpa,输送介质为可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的或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;(五)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保护装置等。

国际上称其为

“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”

“危险性设备”

“特定危险设备”

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

一是造成群体伤害

二是造成他人伤害

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

长输管道

年度检验:每年至少检验一次,进行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。

检验: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检验。

被浏览过 3363250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重庆智汇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(ID:35049484) 杨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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